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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分工联系人大代表的安排意见 |
2016-8-19 13:50 ren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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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按照《代表法》和《松原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的规定,现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工联系省、市人大代表作如下安排。
一、联系范围。主任会议成员原则上按工作分工联系4至5名专兼职常委和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重点联系3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各专门委员会联系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
二、联系内容。一是及时向代表传达学习上级党委、人大关于人大和代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向代表通报全市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根据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阶段性工作,指导开展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发挥代表作用;二是经常听取和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拟审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听取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建议和意见。
三、联系方式。联系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联系代表可采取走访、通信、召开座谈会、参加代表组活动,以及与代表共同进行视察、检查、调查等方式进行。
附: 1、《松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成员分工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2、《松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名单》
3、《松原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联系代表名单》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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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附件:松人常发[2016]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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